【法規速報】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彙整
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 (CPI) 變動,財政部已公告調整遺產稅及贈與稅之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金額。以下為您整理現行適用之重要數值,協助您進行精確的財富傳承規劃。
一、遺產稅:各項免稅額與扣除額
| 項目 | 適用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 一般案件適用 |
| 配偶扣除額 | 493 萬元 | - |
| 喪葬費扣除額 | 123 萬元 | - |
| 直系卑親屬 | 每人 50 萬元 | 未成年者按年齡距屆滿成年年數加扣 |
| 身心障礙扣除額 | 每人 618 萬元 | 限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|
(二)課稅級距金額:
1、遺產淨額5,000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。
2、超過5,000萬元至1億元者,課徵500萬元,加超過5,000萬元部分之15%。
3、超過1億元者,課徵1,250萬元,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%。
(三)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:
1、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:89萬元以下部分。
2、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:50萬元以下部分。
(四)扣除額:
1、配偶扣除額:493萬元。
2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:每人50萬元。其有未成年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,每年加扣50萬元。
3、父母扣除額:每人123萬元。
4、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618萬元。
5、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:每人50萬元。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,每年加扣50萬元。
6、喪葬費扣除額:123萬元。
二、贈與稅:免稅額與級距
● 每年免稅額: 244 萬元
● 課稅級距:
- 1. 贈與淨額 2,500 萬元以下:課徵 10%
- 2. 超過 2,500 萬至 5,000 萬元:課徵 15% (扣除累進差額)
- 3. 超過 5,000 萬元以上:課徵 20%
(二)課稅級距金額:
1、贈與淨額2,500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。
2、超過2,500萬元至5,000萬元者,課徵250萬元,加超過2,500萬元部分之15%。
3、超過5,000萬元者,課徵625萬元,加超過5,000萬元部分之20%。
專業小知識:
依遺贈稅法規定,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累計達 10% 以上時,政府將按上漲程度調整免稅額與扣除額。此措施係為反映物價變動,確保稅負公平性,與一般政策性減稅有所區別。
財政部表示,依遺贈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,上開遺贈稅之各項金額,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(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,自前一年11月起至該年10月底為止12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)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%以上時,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,該項措施係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,尚有別於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。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調整情形,說明如下:依遺贈稅法規定,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累計達 10% 以上時,政府將按上漲程度調整免稅額與扣除額。此措施係為反映物價變動,確保稅負公平性,與一般政策性減稅有所區別。
一、免稅額
現行遺贈稅之免稅額分別為1,200萬元及220萬元,係於98年1月23日修正生效,調整基期為98年,適用之97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為93.49(96年11月至97年10月止12個月之平均),經與11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103.86(109年11月至110年10月止12個月之平均)比較,上漲幅度11.09%,已達10%以上,爰按上漲程度分別調整為1,333萬元及244萬元。
二、課稅級距金額
現行遺贈稅3級累進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,係於106年5月12日修正生效,調整基期為106年,適用之105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為99.70(104年11月至105年10月止12個月之平均),經與11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103.86比較,上漲幅度4.17%,未達10%,尚無須調整。
三、 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
現行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,係於102年12月31日調整公告(103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之),調整基期為103年,適用之10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為97.68(101年11月至102年10月止12個月之平均),經與11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103.86比較,上漲幅度6.32%,未達10%,尚無須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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